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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有精度、有温度!十大案件之女大学生参与电信诈骗向被害人预警案
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次数:2,082

南京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之三

女大学生参与电信诈骗向被害人预警案

(承办法官:原市法院刑二庭 周侃)


案情

2019年8月,刚刚大学毕业的丁某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一开始,丁某某主要负责养号,后在社交软件寻找受害人添加微信好友,根据公司提供的话术脚本与受害人聊天,骗取受害人信任,再向受害人发送二维码链接,让受害人下载虚假投资软件进行投资,并使用后台控制数据让受害人“投资亏损”。

工作一个月左右,丁某某逐渐意识到自己可能进入了电信诈骗团伙。2019年9月5日,丁某某收到了受害人赵某某发来的微信,赵某某称她想追加投资60余万元。思虑再三后,丁某某在微信上向其联系的两名受害人赵某某、刘某预警,告知对方自己是骗子,提醒二人赶紧停止投资,向平台申请退款,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预警后,丁某某自行脱离了诈骗团伙。

赵某某、刘某在收到丁某某的预警信息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经查,该电信诈骗团伙诈骗金额共计69万余元,其中丁某某的涉案金额为23万余元。

同年10月,该电信诈骗团伙成员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丁某某到案后,退赔被害人刘某相应损失,赵某某的损失则已经由同案犯全部退赔。丁某某取得了二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判决丁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两万元。丁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南京中院二审认为,丁某某主动向被害人发出预警,有效阻止被害人被诱骗投资60余万元,帮助及时挽回被骗款项14余万元,并直接导致本案案发,公安机关及时破获该电信诈骗团伙,避免更多被害人被骗,应予积极评价,故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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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分猖獗,给被骗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2021年,全市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一审案件210件,主要包括“游戏杀猪盘”“冒充公检法”“网络平台刷单”等诈骗形式,生效判决人数552人,犯罪数额1亿余元,涉及被害人2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生效判决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被告人58人。南京中院高度重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重拳出击,坚决遏制此类犯罪活动,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丁某某向被害人坦承犯罪并发出预警,但从法律现行角度而言,其行为尚不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中止、自首、立功、退赃等法定量刑情节。如何准确评价丁某某的预警行为,在法理和情理上存在一定的冲突。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风监督员开展案件听证会,听取了社会各界对于丁某某预警行为的评价。参会人员普遍认为,丁某某及时阻止被害人继续投资,主观恶性小,应对丁某某的预警行为予以积极评价。

在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法院认为,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即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在对于电信诈骗的主犯严厉打击的同时,对于参与时间相对较短、诈骗数额相对较低或从事辅助性工作并领取少量报酬的从犯,结合其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刑事审判应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将人民法院对公平正义的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结合起来,确保裁判结果既恪守法律,又符合情理。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司法鼓励、肯定行为人幡然醒悟、及时悔改的向善行为。该案的判决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提醒曾经或正在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人在犯罪的道路上不要越走越远,只要及时悔改,司法机关都会给予恰如其分地正面评价。

该案在南京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后,央视财经、人民网、江苏城市频道、京报网、江苏法治报、检察日报、光明网、澎湃新闻网多家媒体进行了持续报道,共计报道1800余篇,引起点击阅读超7000万余次。微博平台该案相关话题阅读达6800万余次,冲上微博热搜排名第8,引起了全国众多网友的热议,网民们纷纷点赞“这是一起暖心的宣判!”,同时也表示“学到了反诈知识、提高了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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