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市建邺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马炳帅等22人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名单如下:
马炳帅 | 王 玲 | 戎 艳 | 刘 媛 | 刘 影 |
孙 燕 | 李仲跃 | 李新艳 | 杨国斌 | 沈娟娟 |
张前程 | 陆江涛 | 陈丽萍 | 赵 民 | 俞 佳 |
袁家莉 | 夏 娟 | 殷春华 | 郭爱民 | 续 晨 |
詹玉娟 | 潘 捷 |
特此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日
综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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