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05民初14465号
许亚林: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长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许亚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南京长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你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你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0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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