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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店铺生意红火却哭穷不还钱?法院:一小时到账,否则追究拒执罪
发布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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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只要他还一万多元,可他店里生意真的很好,就是说没钱……”近日,建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线索反映后,当晚突击出警,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问询。最终,李某在一小时内筹齐案款,这场持续数月的“哭穷大戏”落下帷幕。

张某与李某原系朋友关系,因装修款纠纷诉至法院。审理中,张某念及旧情,主动作出让步,同意李某每年支付一万余元,分四年履行完毕。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分文未付。面对催讨,李某始终以“生意难做、无履行能力”为由要求宽限。无奈之下,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控,李某名下除银行账户八千余元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张某多次实地观察后向法官反映,李某实际经营的餐饮店客流不断,生意十分红火。执行干警决定深挖资金去向。

法院谈话室内,李某神情自若,反复“哭穷卖惨”:“我真没钱,就算拘留也没用。”执行干警没有轻信,果断调取其资金流水。结果发现,李某长期借用他人支付账户,仅今年前三个多月,收支已高达百万元。面对铁证,李某脸色煞白,仍狡辩“那些都是帮朋友走账的”。

执行干警当即给出最后通牒:“一个小时,钱到,人走;不到,拘留,外加移送追究拒执罪。”李某终于慌了,拿起手机开始筹款。仅过四十分钟,剩余案款及执行费全部汇入法院账户。

法官提醒,标的再小也不是逃避执行的借口。任何企图通过耍赖、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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