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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建邺区人民法院多举措助力特许经营模式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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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许经营丰富的经营模式、广泛的行业领域分布和优良的品牌战略,能够迎合大众创业的需求,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扮演着服务民生、促进消费、拉动投资等日益重要的角色。但特许经营蓬勃发展时,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数量居高不下,暴露出特许经营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在案件审理过中,建邺法院致力于保障特许经营市场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从而为规范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商业行为、促进特许经营商业模式的合理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据了解,2021年,我该院共新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258件,收案数量较2020年同比上升32.31%;共审结该类案件287件,结案数量较2020年同比上升82.8%,案件审结率处于较好水平。2018年、2019年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收案量均为两位数,2020年开始收案量则出现了大幅度的增长。

相关案件涉及餐饮、快递、科技、母婴产品、教育培训等多个行业,其中,涉及餐饮行业占比极高,品牌加盟高度集中在奶茶、快餐等餐饮行业,这与餐饮行业的加盟门槛相对较低、受众广有一定关系。

记者还了解到,加盟商作为原告的占案件总数的比例极高,且原告绝大部分为自然人。不仅如此,部分特许人存在虚假宣传、虚构经营资源、不满足特许资质等情况。特许经营合同中,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高额的加盟费用,是为了利用特许人的经营模式、商誉、商标等经营资源,达到快速开展商业活动获得盈利的目的。特许人掌握的经营资源对被特许人的加盟行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中,原告起诉主张解除或者撤销合同的占据绝大多数,其主要理由是特许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欺诈行为、不满足“两店一年”条件、未取得相关项目的商标权或著作权等,导致被特许人无法利用其经营资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同时,该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一些不法企业没有经营资源,在合同上“玩套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夸大招商宣传,进行虚假承诺,在骗取加盟商信任收取加盟费后消极履约,在短期经营内违规集资,不久便人去楼空,造成群体性诉讼爆发,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对营商环境带来极其严重的破坏。该院依法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法院通过实现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集中专业化审理,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集中在南湖法庭审理,杜绝审判组织分散化带来的审判效率低下及裁判尺度不一的弊端。南湖法庭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与探讨,及时跟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文件规定,切实把握此类纠纷案件的审理要素,引导特许人、被特许人分清自身责任。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协商和解。对于不能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树立此类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引导被特许人更加合理地维权,特许人更加合法地经营,依法维护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此外,注重保护被特许人合法权益,严格审查特许人的特许经营资质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深入研究特许人的违约行为,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例如,特许人被加盟商诉至法院,究其原因,一些特许人仅想依靠签订加盟合同收取加盟费用,并没有与被特许人共同致富的长远打算,其往往不会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去完善自己的特许资质,但频繁的诉讼行为最终会影响特许人的声誉及利益。同时,加盟商对特许经营风险缺乏足够的认知,也为此类特许人肆意虚假宣传、违规经营提供了土壤。

相关案件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要减少此类纠纷的产生,需要多方合力。比如,特许人对外需有照章执行的意识,及时进行备案。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根据该院2021年审结的案件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特许人占比很少,由此导致被特许人对其资质产生质疑,对经营项目失去信心。

除此之外,特许人还应当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充分履行合同义务,与被特许人一起实现双赢。特许人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能够让被特许人充分地了解自己从而谨慎作出决定,同时也促使特许人注重自身品牌的培养、经营模式的维护,在招商时依靠品牌取胜。

同时,商务主管部门依照《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的规定,严把备案关,变形式审查为适度实体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进而对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对外开展特许经营业务条件的公司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不仅如此,被特许人方面,其在签约时,应对特许人的成立发展状况、备案情况、特许项目的授权资源及发展状况等内容进行充分细致的了解,理性对待特许人的广告宣传和效益承诺,并对商业经营的风险做好前期评估工作。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特许人的经营资源、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费支付方式以及货物价款等条款内容,做到充分了解。经营过程中认真学习特许人的经营指导,一步一个脚印搞好经营。在与特许人矛盾苗头出现之初,为避免因举证不力而败诉,被特许人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提高维权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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