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法院以常态化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毅力,切实抓好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确保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4月20日,建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9人次,成功执行完毕2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件,强制清空不动产1套,执行到位13万元。
不履行,就查封!
南京某健身公司分别拖欠周某1万元、赵某8.4万元劳动报酬。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该公司仍不付款。周某、赵某申请强制执行,但南京某健身公司熟视无睹,依旧我行我素,既不履行给付义务,也不组织申报财产。执行干警上门拘传时发现,该公司仍在继续经营,并有部分会员在健身消费。
再次督促履行无效后,执行干警当即告知,将查封经营场所,并对负责人实施司法拘留等措施。在高压态势下,该公司当场给付5万元,周某的案件执行完毕。对还欠付赵某的4.4万元,健身公司提出分四个月还清的方案,赵某表示同意。经建邺法院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由该公司店长朱某对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即在公司不履行的情况下,由法院直接裁定执行朱某名下的财产。
不履行,就拘留!
在执行孔某与薛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薛某不履行付款义务,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法院。薛某却以无钱为由,态度放肆,声称“随意处置”。鉴于薛某存在不申报财产的行为,建邺法院决定予以司法拘留。戏剧性的是,快到南京市拘留所时,薛某的态度突然转变,主动要求拨打电话筹集资金,并成功向朋友借款3万元,该案执行完毕。
不履行,就强清!
在执行耿某与芮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芮某不给付约60万元的劳务款,且名下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款项,建邺法院遂查封芮某名下一套不动产,并裁定拍卖偿债。在拍卖公告指定的期限届满后,芮某仍然占据着该房产,既未支付所欠款项,也拒绝搬离。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劝导,但芮某及其父亲拒绝配合。经周密部署,6名执行干警在4月19日上门,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予以强制清空。
法院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主体应当及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不要以各种理由不履行,更不要企图逃避执行。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移送追究拒执罪等严重后果。届时,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