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的法律意识,实现劳动争议在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近日,建邺法院联合区人社局走进中国电信建邺分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企业”活动。区人社局副局长张勇、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孙卉、区仲裁院院长杨杰忠、区劳动监察科科长杨勇、监察大队大队长严涛参加本次活动。
会上,各方围绕企业规范用工问题展开探讨,重点就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的现状进行了深入交流,为下一步女职工“三期”劳动保护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随着我国“二孩”“三孩”政策的放开,女职工因“三期”不平等待遇而产生的纠纷逐年增加。为了保障“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赋予了他们特殊的保护。这种保护是对女职工的倾斜性保护,但并不是无限度的保护。即使是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也需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滥用法律保护。
“女职工用工保护问题涉及社会、企业、员工等多个层面,有待各方进一步思考与规范。”孙卉法官说道,企业和员工都需要正确理解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立法宗旨,正确理解女职工 “三期”法律保护问题,才能构建企业与员工间的和谐劳资关系,实现女性就业权益与企业有序发展的双赢局面。
参会人员兴趣十足,不时就疑点问题展开积极讨论,交流活动得到了企业、职工代表的积极肯定,对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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