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享用美食,不料却磕掉牙齿,孰之过?
发布日期:2021-04-08
浏览次数:861

面对美食的诱惑,吃货们会细嚼慢咽还是会大快朵颐?今天要说的就是一起消费者在用餐时被餐内异物磕到牙齿的事故,到底是餐馆菜品的问题还是消费者自身的问题?

案情回顾

原告于2019年12月10日晚上在被告处就餐,因店家没有处理干净排骨肉中的骨头渣,导致原告口腔右上第五颗牙齿被磕坏,遂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被告则表示所提供的菜肴并无任何不当,对于原告的受损并无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双方经多次调解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提供的菜品为菠萝糖醋排骨,且菜单系彩图,菜单上有菜名、图片、价格,图片内容与菜品一致,除正常原料外无其他异物,已经尽到了充分的告知义务。众所周知排骨是有骨头的,原告点排骨这道菜,应该在吃排骨时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不要被骨头磕到,现原告在吃排骨时因自身疏忽大意将牙齿磕碎,并非系被告提供的菜品有问题或被告的服务导致,被告对原告的受损亦无法加以预见和注意,故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法官忠告

对于餐饮店经营者而言,在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出现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或者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时,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对于消费者而言,应当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己身体机能的服务,在享受服务的同时应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而不宜因自身疏忽大意等原因过于苛责提供服务者,如确因经营者的问题导致自身受到伤害,应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