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个“车”可不仅仅指汽车
还包括所驾驶的摩托车等
......
很多摩托车司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
或者存在侥幸心理
买完车,不去交警部门登记号牌
也不申请办理驾驶摩托车的驾驶资格证
觉得没那么巧就查到自己
殊不知,一旦醉酒驾驶
该行为将会被酌情从重处罚!!
案情回顾
吴某饮酒后,驾驶悬挂伪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鼓楼区虎踞南路右转驶入建邺区水西门大街时,撞到路边护栏,造成交通事故,后被查获。经检测,吴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4.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吴某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另查明,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最终,吴某因危险驾驶罪,依法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的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如何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和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关于立案标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醉酒司机将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人在饮酒后
身体会产生一系列生理反应
注意力分散、无法集中
身体协调能力下降
而醉酒后,则会神志恍惚
无法控制四肢动作
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可想而知
因此,无论是驾驶汽车还是摩托车
大家都不要抱侥幸心理
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避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