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法院先后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及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关于表彰全市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及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对获奖论文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其中,建邺法院获评全市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金融法庭法官助理曹琼琼撰写的《<民法典>第1036条“合理处理”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的功能及适用》一文,经本院、市法院层层推荐,省法院评定,参与了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的角逐,并最终荣获全省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全市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文章围绕《民法典》第1036条中“合理处理”概念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的适用展开。首先,文章提出“合理处理”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占据核心地位,应当作为此类案件中处理人格权请求权的主要分析工具。其次,此类案件中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处理应当借助“合理处理”进行法益衡量,由此使“合理处理”成为衔接两种请求权的桥梁,纠正当前司法实践中忽视人格权请求权,而以“过错”概念为中心的裁判路径依赖。最后,文章通过引入情境脉络理论,以“情境”“参与者”“信息属性”“传输原则”四项参数为基础建构起“合理性测试”,为“合理处理”的具体适用提供基本思路。
近年来,建邺法院高度重视学术调研工作,坚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术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广泛发动和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学术研讨,建立青年干警调研人才库,定期开展青年干警座谈会、法官会议、学术讲座等互动交流研讨活动,着力培养干警写作能力,加强调研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学术调研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后,建邺法院将继续统筹推进执法办案与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学术调研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力争在司法调研工作中再上新台阶、再获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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