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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泽羽鑫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泽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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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5)苏0105民初11559

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泽羽鑫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泽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苏0105民初11559号,原告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泽羽鑫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泽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105民初115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1812000元及利息(以前述款项为基数,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1791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00元,合计27291元,由被告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5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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