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05民初8739号
橙网(南京)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创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橙网(南京)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的物业费141358.82元及前述款项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日千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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