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05民初2067号
胡方贞(份证号340824198511260488):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玖田服饰有限公司诉王凡等五人与你二人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王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依法撤销本院(2024)苏0105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六月六日
联系电话:刘法官 (025)8357718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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