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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常州苏高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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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7670号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苏高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常州苏高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五被告给向原告支付七张商业承兑汇票票款共计3100000元,并支付自2022年1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因申请财产保全出具保函的费用由五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2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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