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李潇与被告南京矩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乐房智慧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乐房数字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开庭公告(23-14275)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4275号
南京矩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乐房智慧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乐房数字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潇与你(们)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李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22年6月10日的协议书;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生育津贴5592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工资99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76000元;5、请求判令被告二、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十一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九月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75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送达公告
更多03.24
2026
01.04
2026